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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不我待 只争朝夕丨濮阳两级法院纷纷按下复工复产快捷键

豫法阳光 202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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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法院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第一时间、一把手抓、深入一线”的三个一原则,主动出击,打出助力企业加速复工复产的“组合拳”。先后出台了《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中小微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意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服务企业复业复产法律问题告知书》《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驻企指导员”制度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方案》,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派驻110名干警担任“驻企指导员” 到全市130家企业通过线下实地走访、线上电话、微信等方式开展司法服务,目前,已复工复产126家,复工复产率达到96.9%以上。对涉疫情案件和复工复产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成立专门合议庭或审判团队开展工作,在严格依法快办的同时,注重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统一,切实助力企业加速复工复产,平稳健康发展。


华龙区法院  


特事特办、依法快办




护航企业复工复产



近日,河南某食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向濮阳中院派驻该企业的“驻企指导员”发了一封申请书。原来该企业因借贷纠纷被依法冻结了账户,导致无法进行银行贷款的展期业务,直接影响恢复生产。华龙区法院执行局经过分析,认为被执行人王某是为借款提供担保,且在诉讼阶段代偿了部分欠款。再加上,此案涉及的两家企业均为濮阳正规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都处于停工状态,确实无收益,解除银行账户冻结并不影响债权人受偿,可以依职权予以解冻。经过执行法官三个小时的反复沟通,双方均同意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履行协议。随后,执行法官在网络查控系统中解除了银行冻结措施,及时纾解了企业复工复产难题。

疫情期间,华龙区法院坚持“云”上执行力度不减,秉持“善意执行”理念,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无法及时履行债务、尚有发展前景的中小微企业,尽量采取“活封”“活扣”放水养鱼的保全措施;对暂时受困企业提出的临时解除保全转贷融资的申请,在综合评判、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及时解封转贷,帮助企业渡过资金难关。





濮阳县法院  

法官巧调解




助力企业“满血”复活 



“法官,这笔钱是公司的工程复工启动资金,封了,公司就垮321日,被告某工程公司负责人在和法官视频时急的团团转。也许他自己也没想到,仅仅三天后,双方达成协议,还使得被告账户得以解封,被告企业按时复工复产,“满血”复活。原来郑州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将被告濮阳某工程有限公司诉至濮阳县法院,要求支付服务活动费94万元及利息,并经过诉前保全程序将被告的银行账户上90余万予以冻结。账户查封给被告企业运转造成了极大的困难。承办法官在了解情况后,多次通过视频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同意被告分三次支付欠款。同时法官在确认原告收到420,000元欠款后,协助原告提交了解除查封申请书,裁定解除了对被告银行账户的冻结。

疫情发生后,濮阳县法院充分发挥调解优势,审慎使用冻结查封措施,在统筹保障原告合法权益和解困复工企业上下大力气,下苦功夫,为破解复工复产中的难点、堵点,推动产业链联动复工复产、正常运转提供了支持,为困难企业顺利渡过难关提供了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




清丰县法院  

分类执行助力企业




一面火速一面温情



疫情期间,清丰县某面粉厂申请执行一担保公司100万元担保金时,因该担保金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被外地法院冻结,为了保证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稳定市场供应,清丰县法院执行干警迅速采取轮候冻结措施,并积极协调首冻法院推进案件顺利办理,强力保护了企业权益,共为涉企案件执行案款近50万元。

针对困难企业、被执行企业,清丰县法院考虑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采取稳妥温和执行方式,放弃选择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多次协调双方当事人,寻求最佳执行路径,最终促成“保权益、冻股权、促生产”的执行方案,先后为2家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500万元,既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避免了强制执行造成的企业生产影响,也有效带动了企业复工复产,取得了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积极效果。




南乐县法院


合同纠纷成功和解




助微小企业渡难关



3月23日,南乐县法院审理的原告濮阳波杜农牧有限公司与河南大地腾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达成和解协议,原告撤回起诉。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袁国栋考虑到疫情对原被告这类小微企业影响巨大,若单纯判决返还设备款,一方面会造成被告企业经营困难;另一方面重新购置设备、安装生产对原告企业同样需要时间,也许会错过企业复工复产的黄金时期。袁国栋法官多次电话与原、被告沟通,一方面安抚当事人情绪,另一方面协商和解方案,最终协商出一个双方都满意的调解方案,促使原、被告成功和解。

该案件是南乐县法院积极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的一个缩影。疫情爆发以来,该院充分发挥“驻企指导员”作用,坚持挂牌服务,安排全体党组成员、重点庭室长每周到分包企业走访问需,帮助解答用工合同、销售协议等法律问题,协调解决资金贷款、医疗物品购置等困难,受到企业一致好评。




范县法院


现场答疑解惑




给企业吃下“定心丸”



疫情防控期间,范县法院及时出台相关制度措施,主动引导企业做好疫情期间法律风险防控工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范县的民营企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路法官,我们企业人多,对于职工的健康风险,我们要承担什么责任?”

“法官同志,我们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因疫情影响物流停止无法按照约定发货,难以履行合同可免责吗?”

……

在范县阳晨玻璃制品有限公司,面对企业负责人提出的各种问题,范县法院法官路坦从法律角度现场一一进行了解答。阳晨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生产工艺技术要求较高的电光源类中铅玻管的大型公司,疫情对企业的冲击比较大。路坦法官耐心询问了企业在疫情期间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并向该企业详细介绍了法院疫情防控期间涉企案件绿色通道、跨域立案、微法院、12368等具体便企措施。

“太感谢路法官了,真是给我们企业吃了一颗‘定心丸’啊!这下我们就放心啦”民营企业负责人感激地说。




台前县法院  


踊跃认购滞销产品




助力企业暖心又给力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河南雪牛集团的产品销路闭塞,茶叶类、桑叶类、特色面粉和面粉制品类产品库存大量积压,急需减库存腾出资金用于企业再生产。3月24日,台前县法院通过倡议书的形式积极组织全院干警购买滞销产品。收到倡议书后,广大干警积极踊跃购买,奉献自己的爱心,用实际行动帮助企业解决困难。与此同时,台前县法院还出面协调了该县某大型购物广场和客运站户外彩色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推广“雪牛集团”产品,并帮助其在广场等各大超市设立“雪牛集团”产品销售专区。

疫情防控期间,台前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主动服务、靠前服务,为企业提供法律援助与支持,助力企业有效应对疫情、重振信心,为企业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提供了精细化、便捷化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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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贾共鑫、梁富海审核:程   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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